“宦官”是古代社会对在宫廷中为君主及其亲属服役的官役人员的总称,也有把他们称为太监或公公的。宦官的最大特点,就是经过手术阉割,成了有男人体力而没有性能力的人。
但是,历代大宦官在宫外均有自己的私宅,不仅多有养子养女,而且不少有妻室,甚至有妾。一些在受阉进宫前已经婚娶的宦官,休假日仍往往回家一享天伦之乐。也有宦官与宫女形成了“对食”,以模拟夫妻关系。
宦官娶妻
早在秦、汉时,宦官已经有自己的家室,《史记·李斯传》载,赵高女婿是咸阳令阎乐,可见赵高有养女。而宦官有妻室的情况,以北魏、唐为最盛。
北魏宦官娶妻是公开的、合法的,她们不仅与朝中大臣的妻子一样,享受夫荣妻贵的待遇,而且其显赫程度,有些还远在大臣妻子之上,而他们的家庭,亦有很高的社会地位。
唐代,宦官娶妻亦较普遍,他们的妻子很多都得到封赠,有的家族成员还因为这裙带关系而飞黄腾达。据新、旧唐书的宦官传载:高力士的养父高延福有妻子,高力士把生母供奉在私宅,同时,奉养养父母,还娶了位绝色女子、京师小吏吕玄晤之女为妻。吕玄晤因此官“至少卿,子弟仕皆王傅”。
明代,由于野史、笔记等流传下来的较多,记载宦官娶妻的事,更是多见。洪武初年,太祖朱元璋对宦官管制很严,娶妻更属于严惩之列,有剥皮之刑,但尽管如此,他并未能杜绝历代相沿的风气。
明代宦官刘若愚所著《酌中志》,记载了明代宫闱之事
据叶盛《水东日记》载,至迟在宣德年间(1426— 1435),至少已经有太监王瑾娶了妻,而且不是一个,是两个,不是自己娶,而是皇帝“出宫女两人,赐之为夫人”。当时有个愚忠的李校尉,对此极力谏阻,说“奄人无辱宫嫔之礼”。结果反而激起了皇帝的肝火,下令剪去他的舌头。
清代素以严于管辖太监著称,太监自净身入宫便被认为出家,但是,清代亦同样允许太监过家庭生活。内务府奏销档中载,乾隆时,祭神房太监罗思贵原有母,娶妻王氏,生子金玉已三岁。罗思贵二十一岁时净身进宫,以后每月出粮,都送钱回家,衣服亦带回家中浆洗。
道光年间(1821-1850),宣宗宠幸漂亮的太监,不仅容许他们各种“非分之请”,而且“复为娶妇,使居南府中”,自此以后,逐渐发展到太监自己娶妻。
家庭生活
宦官有私宅,这是公开的、允准的,有的宦官的私宅还很壮丽,可以接待皇帝。如正德十四年(1519)八月,武宗亲征宸濠时,到了南京,就是驻太监王洪家。同年十一月,又在太监张阳第接受群臣朝贺。
宦官与父母的家庭生活,虽未见有正面的记述,但从各个侧面,可以知道他们之间仍有密切的关系。正德时(1506-1521)司礼太监张雄怨恨父亲,拒不肯见,同侪劝他,帮他设法相认。不少宦官因种种原因,其兄弟叔侄等均可以得荫职。
李莲英私宅在地安门内酒醋局胡同,距紫禁城北端的神武门约一刻钟路程,他对寡居的母亲很孝顺,每隔几天便回去看望一次。其母去世时,他大办丧事,据《清末权监李莲英》载,大丧期间,要求三村五里的乡亲父老不动烟火,所有佃户、乞丐,一律发给孝服,招待食宿。
清末著名宦官李莲英
李莲英二十岁左右,又由一个叫李宝珊的朋友介绍,娶了一个新寡、无子女、无产业的苗氏为妻,后又娶了京城名妓马芙蓉。
八国联军进京时,李莲英随侍慈禧出走,第宅全部毁于大火。回京后,慈禧赐给他在棉花胡同的新第。据去过李家多次的李莲英的亲戚金承艺介绍,李家路西高墙环绕,顺街开门,一进街门,就是一大院落,又有三四个广亮大门分列西北,里面均是庭院层层,屋宇宽广,那就是李氏各侄分住的地方。
李莲英有兄弟五人,为了不致因争遗产引起纠纷,他在四个兄弟的儿子中,各招一人为嗣子。他还有一个妹妹,由于他的关系,妹夫曾任内务府郎中。
如同历代权宦一样,清代大太监亦广有家财,李莲英的家产,有说除庆亲王奕劻外,无人能与之相比。在北京他有第宅多处,开设有古玩店等。
在老家有大庄园,内有房屋二百多间,每个角落都有装着土炮的炮楼,打更护院的多达十六人。在庄园附近还有地,共二百一十顷,每块地界都立有碑碣,上刻李贾村三个大字。
他临死前,除给隆裕太后贡献珠宝玉器八方盘(三尺宽,四尺五寸长)外,四个继子,每人分了珠宝玉器一大袋,银钱就更多。两个继女,每人也分银十七万两。
小德张出宫后在天津的家庭生活,据曾任他常年法律顾问的夏琴西回忆:他除雇有各种仆役外,还有由宫中带来的四五名小太监,专门给他烧烟、倒茶、摆饭、招待客人。
全家除他母亲外,都得称他老爷。家规、门禁很严,仍保留着宫内的规矩,如男性一律不准进内宅。总的来说,小德张的家庭生活,除了残留点宫中礼节外,与其他大富翁的生活,并没有很大的区别。
“对食”
在宫中的宦官生活中,还不得不提到“对食”的风气。所谓对食,就是指宦官与宫女间相好如夫妇的关系,它在汉代已经存在,唐代称为“下火”,而以明代最为盛行。明代,“凡内人呼所配为菜户”。
《万历野获编》中载,当时中贵与宫人配偶,“无人不然”,尤以万历年间最盛,“在先朝尚属私期,且讳其事,今则不然,唱随往还,与外人夫妇无异”。虽然神宗“最憎此事”,配对者往往被打死,甚至连媒妁亦死于杖下。但尽管如此,“亦终不能禁也”。
沈德符《万历野获编》,分门别类记载了很多奇闻逸事
不仅禁不止,而且发展到“凡宫人市一盐蔬,博一线帛,无不借手。苟久而无匹,则女伴俱姗笑之,以为弃物”。即使是神宗爱女寿阳公主的管家婆梁盈女,亦有对食。
一次,公主宣驸马入内,按规定,驸马应先向管家婆禀报,但当时梁盈女正与所偶宦官赵进朝酣饮,驸马不便打扰,自己进去了。为此他先后遭到梁盈女和赵进朝一伙的驱逐毒打,还被送进国学省愆,而梁与赵却未受任何处分。
这种对食亦有一定的形式,一般先由媒人介绍,订定婚约之后,星前月下,彼此誓盟永不变心,再无外遇。以后若一人先去世,另一人亦有终身不肯再配的,这样的行为被认为是节义,受到同伴的赞美。
亦有宦官多出钱财,暗约有偶的宫女偷情,这时若被发现,宫女的菜户甚至会持刀报复。也有宦官因对偶移情别恋而出走的,如郑贵妃宫中的宫女吴赞女和内官宋保对食后,又和张进朝相好,宋愤恨之余,弃官出宫当了和尚,得到同辈的称许。
“对食”反映了宦官与宫女要求过家庭生活,以得到温暖和关怀,摆脱孤独感,求得心理上的平衡和感情上的安慰。
也有真正产生了感情的,沈德符记谓:“余向读书城外一寺,稍久与主僧习。寺中一室,扃钥甚固。偶因泛扫,随之入,则皆中官奉祀宫人之已殁者,设牌位,署姓名甚备。一日,其偶以忌日来致奠,擗踊号恸,情逾伉俪。余因微叩其故,彼亦娓娓道之,但屡嘱余勿广告人而已。”